古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23
四川/泸州 质疑投诉
古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泸州-2025-12-23 00:00:00
古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古蔺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古蔺彰德学校校舍改扩建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厨房设备(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省鑫万豪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自贸区*区*层*街

被投诉人:古蔺县彰德学校

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金兰大道

被投诉人:四川鹏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邻玉街道机场路***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鹏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古蔺县彰德学校****年古蔺彰德学校校舍改扩建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厨房设备(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序号**洗碗机利用有选择性、针对性、唯一性参数值附实物图片或视频作为加分项,指向特定企业产品、品牌、技术路线检测报告,存在倾向性、影响公平公正竞争,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对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设计方案》存在违法设置,为特定供应商量身设置控标控分要求排斥投标人。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多项产品采购需求描述不清晰、不完整、影响公平竞争,招标文件存在缺陷。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古蔺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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