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西旸镇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防火巡护道)C917内水流至石塍(K2+880-K6+370)
2025-12-23
浙江/温州 质疑投诉
泰顺县西旸镇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防火巡护道)C917内水流至石塍(K2+880-K6+370)
浙江/温州-2025-12-23 00:00:00
浙江/温州-2025-12-23 00:00:00
泰顺县西旸镇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防火巡护道)****内水流至石塍(**+******+***)
【信息时间:********** 】
【信息来源:泰顺县小额工程阳光交易网 】
【阅读次数:
信息分享:
泰顺县西旸镇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防火巡护道)****内水流至石塍(**+******+***)预承包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泰顺县西旸镇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防火巡护道)****内水流至石塍(**+******+***)
二、交易方式:邀请招标
三、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交易日期:****年**月**日*:**:**
五、预承包候选人信息:温州飞戈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价:*******.**元
服务期/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六、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未成交的竞包人名单(附后):详见未中标名单
八、异议与投诉:
发包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质疑。质疑单位对发包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明确的请求;(*)必要的证明材料。法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
异议受理部门: 泰顺县西旸镇人民政府 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