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2025-1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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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李找村)、聊城市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西张村)的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 二、项目名称: 聊城市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李找村)、聊城市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西张村) 三、被处理人: 山东华之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采购人: 聊城市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办事处、聊城市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办事处 五、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号)要求,组织开展关于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合同未在签订*日内公示等问题,详见附件《问题清单》。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十三条、第十六条之规定的情形。 六、处理结果: 限期整改 七、处理决定详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决定对你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理,你公司应当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将整改报告送本机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