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溪镇镇区市政照明设施养护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
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嵩溪镇镇区市政照明设施养护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通知:
一、原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号
修改为: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水东路***号***
二、原招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水东路***号***
修改为: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水东路***号***
三、*.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嵩北路**号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修改为: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嵩北路**号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说明:
*、以上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内容在招标文件中重复出现的,则相应按以上要求修改,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内容在网上发布,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福建汇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