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2025-12-23 00:00:00
永兴县精神病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精神病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将原招标文件中**、商务评分标准(**%)中“*.保险(**分)”的评分项进行删除。
*、将原招标文件中**、商务评分标准(**%)中 “*.类似业绩(**分)”修改为“类似业绩(**分):****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经营业绩案例(类似业绩指:食堂经营业绩)的,每个计**分,最高得**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将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九、其他说明”第*条:“节假日中标人照常为采购人职工服务,采购人有客人须招待,中标人有责任无偿服务。” 修改为:“采购人安排给中标人的临时加班任务(不区分是否工作时间内安排的临时加班任务),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完成,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节假日中标人照常为采购人职工服务,采购人有客人须招待,中标人按成本收取合理费用,节日期间中标人负责按国家规定发放员工补贴。”。
*、采购代理编号修改为:*****************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文慧 电话:***********
*、采购人
名称:永兴县精神病医院
地 址:永兴县黄泥镇木子塘村
联系人:周先生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罗丽平、文慧
邮编:******
电话:***********、 ***********
电子邮箱:*********@**.***
| 文档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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