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中心处置医疗废物转运车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2025-12-23
甘肃/酒泉 招标采购
酒泉市肃州区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中心处置医疗废物转运车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甘肃/酒泉-2025-12-23 00:00:00

酒泉市肃州区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中心处置医疗废物转运车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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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肃州区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中心处置医疗废物转运车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肃州区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中心委托,肃州区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公开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让组织基本信息
转让方名称:肃州区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交易机构:肃州区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交易平台: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交易标的简要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肃州区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中心(肃州区城市园林绿化所、肃州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拟报废处置医疗废物转运车*辆。 *.原甘******红宇牌轻型厢式货车*辆,车辆型号:***********,车辆识别代码:*****************,行驶里程约**万公里,强制报废期止:****年**月*日,已办理注销登记。 *.原甘******红宇牌轻型厢式货车*辆,车辆型号:***********,车辆识别代码:*****************,行驶里程约**万公里,强制报废期止:****年**月*日,已办理注销记。

三、受让方的资质条件:
*.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四、交易公告、报名申请及资格审核
(一) 交易公告时间
**********至**********
(二) 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
**********至**********
*、报名方式
(*)意向受让方可进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中“交易一网通办”栏目,进入“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主体用户名(手机号)信息的注册。网址: *****://****.******.*****.***.**/********/*****
(*)意向受让方使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手机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系统,选择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网址:*****://****.******.*****.***.**:*****/?******=****;********=****;************=#/*****
*.报名材料
(*)交易申请表(在交易系统中下载)
(*)资格文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 资格审查
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后,由(交易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竞买资格审查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交易机构)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受让方登录交易系统确认后,意向受让方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五、交易的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网络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限时竞价阶段以*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分钟。本次转让为有底价竞价,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报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
(二) 交易时间:****年**月**日**:**开始
(三) 交易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系统,选择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六、确定受让方的标准和方法
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限时竞价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需立即在交易系统上确认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将在竞得人确认后*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交易机构)发放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取得受让方资格,成为受让方。


七、转让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八、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转让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

九、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受让方违约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受让方在交易活动中,如未能按转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确认成交结果、未及时签署《转让合同》、未及时支付成交价款等),将构成本转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违约责任。

十、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肃州区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崔全亮
联系电话:***********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有恒巷***号

交易机构:肃州区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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