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23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12-23 00:00:00
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精益制造***屏幕及配套设施购置*智汽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一点创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百日红西路***号*幢**楼****号

被投诉人: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正兴街道大安路***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号楼

四、基本情况

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精益制造***屏幕及配套设施购置*智汽(*****************),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虚构响应服务承诺,对招标文件所列要求进行虚假响应,以此掩盖自身实际履约能力与招标要求的不符之处,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中标资格。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虚构响应视频处理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中标资格。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虚构响应双绞线传输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中标资格。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虚构响应中继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中标资格。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电源时序器******无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对招标文件所列实质性要求进行虚假响应,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中标资格。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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