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安风光制氢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年产25万吨绿甲醇生物质气化工艺包及专有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2-23
安徽 中标结果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安风光制氢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年产25万吨绿甲醇生物质气化工艺包及专有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2025-12-23 00:00:00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安风光制氢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年产**万吨绿甲醇生物质气化工艺包及专有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安风光制氢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年产**万吨绿甲醇生物质气化工艺包及专有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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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安风光制氢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年产**万吨绿甲醇生物质气化工艺包及专有设备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优质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就吉林大安风光制氢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年产**万吨绿甲醇生物质气化工艺包及专有设备采购(采购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本项目已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吉林大安风光制氢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年产**万吨绿甲醇生物质气化工艺包及专有设备采购

*、中标候选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排名

*

宁夏神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评审时间:************

*、公示期:自********日至********

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优质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优质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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