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关于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比选公告
2025-12-23
四川/成都 招标采购
成都大学关于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比选公告
四川/成都-2025-12-23 00:00:00

成都大学关于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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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依法治校水平,防范学校法律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成都大学拟通过比选方式选聘*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成都大学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比选项目

二、项目概况

*.采购人名称:成都大学

*.采购人地点:成都市外东十陵镇成都大学

*.服务期限:三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内容:为成都大学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比选方法:综合评分法

*.服务费标准:不高于*万元//律师事务所。

*.比选规则:参选人可根据自身专业领域选择以*类(主要侧重高校教学、科研、知识产权、国际化事务等)、*类(主要侧重高校人事、学生管理事务等)、*类(主要侧重高校后勤保障事务、国有资产管理事务等)身份参选,同一参选人可申报多个类别但须在比选文件中明确注明。评审将按类别独立排序,遵循“兼投不兼中”原则,同一参选人仅能中选一个类别。最终将择优评定三家律师事务所,分别承担不同类别的法律顾问服务。

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为学校日常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协助学校起草、审查或修订管理制度、重要合同、文件等,并进行合法性审查(*个工作日内);

*.参加学校项目研讨会,给出风险提示、评估或法律问题解决意见,并提供法律培训;

*.为学校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为学校党政工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从法律上对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对学校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供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参与学校的磋商、谈判,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需要的法律文件审核、修订或起草提供帮助;

*.到校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普法教育等;

*.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资格要求

*.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具有司法部门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比选材料要求

*.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及业绩证明:(*)单位概况、律所介绍及参与本项目的律师、主要获奖荣誉、工作业绩、承接项目等;(*)列出近三年以来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高校、政府行政部门、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名单等材料;

*.拟指派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学历、政治面貌、工作履历、工作经验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服务方案(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明确相应的方案);

*.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为一,一式壹份,必须为密封状态,封面标注所选择的参选类别(*类、*类、*类),开口处要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无效参选文件。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责任。

六、比选安排

*.评分标准:如有意愿参加遴选的律师事务所,可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与成都大学学校办公室联系索取《成都大学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评分标准》。

*.比选材料提交:自公告之日起至************,参选单位正式向成都大学行政保障中心****办公室提交比选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比选材料提交后均不予退还,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文件。

*.中选通知:评选委员会在校内进行评选,评选完成后,对最终拟入选的名单予以公示,通知中选单位,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七、联系方式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外东十陵镇成都大学行政保障中心****办公室。


成都大学

********


一审:李勇

二审:李洪

三审:杨良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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