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辖区][公开招标][材料设备]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2025-12-23
河南/郑州 变更澄清
[河南省·省辖区][公开招标][材料设备]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河南/郑州-2025-12-23 00:00:00
[河南省·省辖区][公开招标][材料设备]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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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豫政采(*)**********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重庆医药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号*层****号 *,***,***.**
注:更正后中标情况:
中标供应商:重庆医药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中标产品信息
(*)名称:血液透析机
(*)品牌:费森尤斯
(*)规格型号:***** ******* ***
(*)数量:**
(*)单价:******.**元
(*)评审总得分:**.**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结果更正原因:原中标供应商河南科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采购人递交了弃标声明函,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项目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医药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因结果变更,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更正如下: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收费基数为中标金额,根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规定(货物类)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元。
*、本次结果更正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本更正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更正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号中科大厦*楼
联系人:于泳、毕然
联系方式:*************、******** 邮 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然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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