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23 00:00:00
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街道材料站及盐业公司周边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建筑物拆除回收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街道材料站及盐业公司周边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建筑物拆除回收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街道材料站及盐业公司周边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建筑物拆除回收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街道材料站及盐业公司周边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建筑物拆除回收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街道材料站及盐业公司周边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建筑物拆除回收(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本次拆除范围是否为公告附件《地界图》中红线的圈定范围?范围内的拆除建筑物后产生的废旧物品、可移动物品等资产是否均为受让方所有?无价值资产可否遗留?土地压平完成后,对地面有无要求,须为土地还是硬化路面?
答:拆除范围为公告附件《地界图》中红线的圈定范围,合计约***.**亩,其中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亩、安徽省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及宿舍**.**亩、二十六中宿舍*.**亩、合肥市庐阳高级中学**.*亩。范围内拆除建筑物后产生的废旧物品、可移动物品等资产均为受让方所有。无价值资产(如建筑垃圾等)由受让方负责清运或掩埋处理。土地压平高度须与周边道路基本一致,无需硬化处理。
*.树木是否需要受让方负责挖出?
答:不需要,树木不在此次转让范围内。同时,公告中已明确受让方应保护拆迁区域及周围地上地下的电力、通讯(网络)、给排水、树木、文物、国防等设施设备,严禁擅自处理。
*.公告中要求拆除后审计,可否待审计完成后再进行清运?
答:不可以。拆除完成后,经委托方同意,应尽快完成清运工作。
*.目前拆除范围内是否已清空,如存在拒不搬离情形影响工期,对受让方有无补偿措施?
答:目前拆除范围内的清空工作正在进行,可能会存在部分房屋不具备拆除条件,具体拆除工作安排以委托方通知为准。本项目未规定具体拆除工作完成时限,不提供补偿措施。同时,公告中已明确意向受让方应综合考虑拆除过程中施工内容、技术标准、工程量变化、施工费用、运输费用及废旧资产回收工作等各种因素影响,谨慎报价并自行承担有关风险。
*.本项目是否安排统一现场踏勘?
答:经与委托方确认,集中勘查现场时间分别为****年**月**日上午*:**和**月**日上午*:**,详情可咨询现场踏勘联系人:丁工,联系电话:***********。
*.本项目名称为“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街道材料站及盐业公司周边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建筑物拆除回收”,资格审查文件中项目名称填写为“材料站及盐业公司周边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建筑物拆除回收”或“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街道材料站及盐业公司周边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建筑物拆除回收”均可。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楼
项目负责人:杨工
电话:*************、********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