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2025-10-30
江西/吉安 中标结果
关于转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江西/吉安-2025-10-30 00:0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教育信息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 **:**:**
标 题: 关于转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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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旅游中专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推进食材采购数字化监管。地各校要积极做好全省“校园餐”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因地因校制宜推进“校园餐”数字化管理,及时设立学校膳食经费专户,着力推动食材智能化核验,对“校园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全流程监管,实现食材采购、供应、验收、膳食经费收支等流程的透明化、可监控、可溯源。

、严把食材采购验收关。各地各校要规范食材采购,严格供应商招投标管理,完善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资质评审制度和考核评价及退出机制,切实保障供校食材质优价宜。各校要积极推动供校食材快检工作,切实履行相关检测结果的查验留存职责。严格执行“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规范索证索票并留存相应合格凭证,确保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安全

强化食材贮存与供应商监管。各校要严格落实食材出入库及贮存管理,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好档案记录,食材出入库应登记完整并保存相关记录资料;食材贮存应遵循食材分类分区离墙离地等要求,建立定期库存盘点制度,确保库存记录准确、食材安全可追溯。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大宗食材供应等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和抽查,重点加强对其许可资质、进货查验、票据索取、贮存条件、运输冷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对问题企业或问题产品,依法查处并通报属地教育部门。

附件: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井冈山市教育体育局

****年**月**日

(联合发文)市教体局 市市监局 关于转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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