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5-10-28
湖北/荆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关于征集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湖北/荆州-2025-10-28 00:00:00

关于征集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行业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线索,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强揽工程:违背市场经济原则,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承揽工程项目或分包工程。

(二)恶意竞标: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进行“围标、串标”,或者以威胁其他投标人等方式,非法获得中标。

(三)垄断料场:在特定区域或项目上,充当“沙霸”、“石霸”、“水泥霸”等,强行垄断建筑材料的供应和价格。

(四)恶意阻工:通过堵门、断电、破坏机械、聚众闹事等非法手段,阻碍正常施工,以达到敲诈勒索或强揽工程等目的。

(五)暴力讨薪:组织人员以聚众滋事等极端方式讨要工程款或工资,实则可能涉及虚构债务、夸大金额的敲诈勒索。

(六)强收“保护费”:以提供“保护”、协调关系为名,向施工单位或商户强行索要财物。

(七)寻衅滋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

(八)“保护伞”: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或者为其提供便利、通风报信。

二、线索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尽可能详细描述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线索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及其信息严格保密。

(二)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举报人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非涉黑涉恶的普通问题,请向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反映,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范围。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线上举报:

电话:************(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邮箱:**********@**.***

(二)信函举报:邮寄至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号*号楼*楼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当面举报:直接前往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现场举报。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主动提供相关线索,共同维护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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