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5-12-23 00:00:00
坪山区坪山街道东部过境高速公路非保通段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坪山街道东部过境高速公路非保通段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服务
(三)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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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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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街道东部过境高速公路非保通段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服务 |
* |
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四)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应当独立于采购人。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
(四)投标单位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六)投标单位应当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不具备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的施工企业,应与具备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承接拆除工程。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一)****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 凡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或线下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三)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坪山区坪山街道建设路**号坪山街道办****室(需要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坪山区坪山街道建设路**号坪山街道办****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