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有关规定,健康与环境工程学院拟对智能影像设备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智能影像设备
合同金额(万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华讯世界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终止项目。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合同约定,应于签约后**个日历日内(即****年**月**日前)完成设备交付,实际于****年**月**日完成设备到校,较合同约定延迟*个工作日。
*、因项目执行临近财政年度结算期,设备交付逾期导致贵校无法完成验收及支付流程,致使本项目本年度经费无法列支;
*、依据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约定:一般产品逾期超过*日或进口产品超过**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缴违约金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经与供应商协商,双方就终止本项目合同达成一致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至**********
联系方式:
采购人:健康与环境工程学院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
联系电话:***********传真:/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