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2025-12-23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吉州区税务局永叔税务分局
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吉州区税务局永叔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于****年**月**日**:**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排序人:江西永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工期:***日历天
注册建造师:邵钦
注册编号:赣****************
注册造价师:高海蓉注册编号:建[造]**************
注册造价师:袁楚滨注册编号:建[造]**************
技术负责人:游红梅编号:**************
八大员
施工员:龚文 质量员:龚仁良
安全员:黄蓉 材料员:李晨晨
标准员:陈淑华机械员:付小琳
劳务员:何燕群资料员:邵秀梅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吉州区税务局
异议受理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如有不满意,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吉州区税务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