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5-12-23 00:00:00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滨海热电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超低排放技术评估服务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 | 浙能滨海四期超低排放技术评估服务 | * | 项 | *% | ********** |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本次技术评估服务范围为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超低排放技术评估服务,确保项目通过超低排放技术评估、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并通过项目超低排放电价考核。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保设施技术性能评估、环境效果评估、机组稳定性评估、投资运行成本评估、超低排放运行效果评估、无组织排放评估、清洁运输评估等综合评估内容,组织专家组审查会议、协助评估材料报审等工作;技术评估内容及深度要求符合《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的通知》等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二、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一)单一来源理由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设施运行监管与超低排放电价考核要求(试行)>的通知》(浙环发〔****〕**号)文件内容:“超低排放电价考核工作由原省环保厅(现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由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现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协助开展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电价考核具体的技术工作”。 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是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浙江省相关统调电厂的排污许可证申领、环保电价和超低排放电价考核、碳排放核查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该中心技术力量雄厚,编制的报告在省属环保系统内具有权威性,且在超低排放电价考核相关技术工作方面省内无第二家单位可替代。 经调研,自****年超低排放技术实施以来,省内各统调电厂新建改建扩建机组的超低排放技术评估工作均由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实施,且均顺利通过评估并取得超低排放电价。近期如华润温州二期项目、浙能六横二期项目、中煤玉环三期项目等均定向委托该中心实施该项技术服务工作。 (二)单一来源依据 根据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可根据《生产综合类项目(施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号
八、公示有效期: ********** 至**********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蔡工 | 电话: ***********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