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22 00:00:00
求是路游园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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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求是路游园绿化提升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拓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 **** 号金龙广场合肥博天化工升级改造项目 ******
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求是路游园绿化提升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建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区核心地带,包河大道与求是路交口东南侧,占地面积 ****.** 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篮球场、五人制足球场、慢跑环线、休闲健身区、园路铺装、景观照明及排水,同时建设洗车位、公共卫生间等配套设施。该项目是包河区推进“** 分钟健身圈”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满足周边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和休闲娱乐需求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光明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尹向培、张海涛、阚永锋、谢玉真、潘定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人民币)
*、工程里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费金额:*.*****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单位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求是路
联系人:潘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方式:曹工/魏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魏工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