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厅机关消防改造项目
2025-11-27
辽宁/沈阳 中标结果
辽宁省公安厅厅机关消防改造项目
辽宁/沈阳-2025-11-27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辽宁省公安厅厅机关消防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厅机关消防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宁省公安厅机关

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德威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号*门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宁省公安厅厅机关消防改造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项目设计阶段,在采购人提供基础资料暂不到位的情况下能够积极开展工作,完成设计任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派专业设计团队,全程跟踪服务。 *.具体项目服务时间为从采购人委托项目开始至竣工结算完毕。若工期顺延,无相应的服务补偿,实行具体合同金额包干制。 *.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前组织人员进入项目现场,做好员工培训和相应准备工作,以保证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成交供应商需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成交供应商人员出现任何意外伤病、死亡、失业等情况,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责任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 *.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自行处理各种劳务纠纷。 *.成交供应商一旦中标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报价,合同期内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其他费用;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机关要求造成服务终止,合同自动解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 *.合同履约期间,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失误、管理不善、不细不实或其他非不可抗拒因素,而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工作调动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行为,采购人将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包括补偿经济损失、追加罚款、终止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携带手机、现金、酒类、毒品等违禁品进入工作区域)。 *.成交供应商要与采购人建立持久、及时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服从采购人的监督、检查、指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有需由其他专业公司承担的事项,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能实施。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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