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5-12-2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胰岛素泵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开展项目评审,****年*月**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尚宏医疗器械经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号轻工大厦**层**室
被投诉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号
相关供应商:黑龙江康明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龙福家园小区二期第*幢*号商服(朝阳街*委)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中标产品不符合采购文件下列参数要求:
(一)*.*电池:*节碱性电池。
(二)*.*活性胰岛素显示:主屏幕显示当前活性胰岛素。
(三)*.*语言种类:多语种(含中文)。
(四)*.**临时基础率设定时间范围:**分钟至**小时。
(五)*.**大剂量最小输注量:*.****。
(六)*.**大剂量输注方式:手动大剂量、大剂量向导、声响大剂量。
(七)*.**声响大剂量:步长可调整范围(*.***.*)*。
(八)*.**预设大剂量:可支持*个,(大剂量*到*+早餐/午餐/晚餐/零食)。
(九)*.**报警/提示类型:声响/震动/声响加震动。
(十)*.**历史记录:至少包含摘要(概述、大剂量、血糖仪)、每日历史、报警历史。
(十一)*.**适用人群:全年龄段。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四)(六)(七)(八)(九)(十)(十一)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投诉事项(三)(五)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三)(五)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驳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