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和福建省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中心迁建工程项目工艺配套工程建安部分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12-22
福建/南平 变更澄清
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和福建省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中心迁建工程项目工艺配套工程建安部分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南平-2025-12-22 00:00:00
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和福建省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中心迁建工程项目工艺配套工程建安部分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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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和福建省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中心迁建工程项目工艺配套工程建安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及补充采购公告附件

更正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中“*、各供应商首次报价须按附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进行分项报价(工程量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首次报价,其分项报价按照《工程量清单》的格式作出逐项、完整的报价且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内容(所报的各项目的工程量均不得超过各项目招标控制价),未按格式作出报价或修改报价格式的均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时仅提供总价即可,无需提供分项报价。供应商成交后,在其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中的分项报价表的基础上,参照其二次报价与首次报价总价的下浮比例,调整其最终成交的各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可竞争费用应严格按有关费用标准执行,不得降低标准。

现更正为:

*、各供应商首次报价须按附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进行分项报价(工程量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首次报价,其分项报价按照《工程量清单》的格式作出逐项、完整的报价且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内容(所报的各项目的工程量均不得超过各项目招标控制价),未按格式作出报价或修改报价格式的均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时仅提供总价即可,无需提供分项报价。供应商成交后,在其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中的分项报价表的基础上,参照其二次报价与首次报价总价的下浮比例,调整其最终成交的各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可竞争费用应严格按有关费用标准执行,不得降低标准。本项目暂列金为**万元。”。

*.本项目附件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电广创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号福建广播电视中心*楼附属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文君、邱日多、林子善

电话:***********、(****)********

福建电广创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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