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5-12-22 00:00:00
凤阳县红心镇荷塘村农业综合服务项目运输车辆转让
凤阳县红心镇荷塘村农业综合服务项目运输车辆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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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凤阳县红心镇荷塘村农业综合服务项目运输车辆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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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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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凤阳县红心镇荷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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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诺 |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同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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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监督部门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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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年 **月 **日**:**始至****年 *月 **日**:**止。接受现场登记时间为:****年*月**日*:**始至****年* 月** 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年 **月 **日**:**时始至****年 *月 **日**:**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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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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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心镇荷塘村农业综合服务项目运输车辆一汽解放牌***重型箱式货车一辆。一汽解放牌***重型箱式货车一辆,车牌号码皖*·*****,车身颜色红色,车辆里程数:******,车辆年检至****年*月,车辆保险信息:商业险保险期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承保险种名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交强险保险期间自****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使用性质货运。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明中都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凤阳县红心镇荷塘村农业综合服务项目运输车辆转让《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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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元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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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 |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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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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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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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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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成新度和功能情况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装运和清场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 *.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其他特别说明:转让资产为车辆的:车牌号不随车一并转让。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资产转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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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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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转让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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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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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 |
登记时间:。接受现场登记时间为:****年* 月** 日*:**始至****年* 月** 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记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会办公室(中都大道与月华路交叉口融媒体中心西附楼) 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⑦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⑤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⑥承诺函(格式附后)。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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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交纳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向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号如下: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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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竞价 |
*.完成现场登记的意向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登记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 (网址:****://*******.********.***)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竞买人库的意向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修改密码后的意向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点击项目标签参与竞价。 *.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元或其整数倍。 *.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权人的,优先权人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后,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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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农村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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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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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会办公室(中都大道与月华路交叉口融媒体中心西附楼)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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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处置 |
*.合同签订生效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履行合同备案及交易保证金退付手续后原额原途径返还,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将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未按交易文件约定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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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方式 |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会办公室(中都大道与月华路交叉口融媒体中心西附楼)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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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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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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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的*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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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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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联系人:詹书记,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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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库登记 |
联系电话:************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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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会办公室(中都大道与月华路交叉口融媒体中心西附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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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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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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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 **************”的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附件*: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竞买人姓名)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以本人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 **************”的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竞买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注:竞买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竞买人本单位(本人)账户。
附件*: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缴款人/缴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受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受让方本单位账户。
附件*:
承 诺 函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对租赁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租赁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 项目名称**************”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租赁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租赁公告及所附租赁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受让方,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我方承诺,已在公告期间与该项目出租人联系,在出租人带领下进行现场踏勘,我方已向其咨询所有项目相关情况,并确认了项目范围、面积、隐蔽工程、房屋渗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本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
凤阳县红心镇荷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车辆皖******拍卖合同
本《车辆拍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月****日在******签订:
一、合同当事人
甲方(卖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买方):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二、拍卖车辆基本信息
车辆品牌及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码):************
发动机号:************************
车牌号:**************************
注册登记日期:********************
行驶里程:************************(以实际现状为准)
车辆现状描述:车辆为甲方所有,重型厢式货车,属于自用车辆,无营运证,甲方已向乙方如实告知车辆的车况、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事故、水泡、火烧、维修记录等),乙方已现场查验车辆,对车辆现状无异议,乙方自愿接受车辆现状。
三、拍卖成交及价款支付
乙方通过公开竞价,以人民币(大写:)元整(¥)的价格竞得上述车辆。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四、车辆交付与过户
甲方应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如有)后的******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证件,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完税证明、保险单等。
车辆交付时的风险转移: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车辆交付乙方时起由乙方承担。
过户手续办理:乙方应在车辆交付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甲方应予以协助,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因车辆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购置税、过户手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车辆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如有)。
保证对拍卖车辆拥有合法的处分权,向乙方如实披露车辆的真实情况,不存在隐瞒、欺诈行为。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证件,并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二)乙方权利义务
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车辆及相关证件,并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车辆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如有)。
自行承担车辆交付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保险、交通事故责任等。
保证提供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资料真实、合法、有效,自行负责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及承担过户产生的全部税费。
六、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如有),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如有)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将该车辆重新拍卖。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格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成交价格,乙方应补足差额。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车辆及相关证件,每逾期一日,应按照车辆成交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照车辆成交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