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FJ2501374-03GCGH工程总承包最高限价公示
2025-12-22
江苏/南京 变更澄清
JBFJ2501374-03GCGH工程总承包最高限价公示
江苏/南京-2025-12-22 00:00:00
澄清修改公告

(江北分中心) 国家级南京软件园(人工智能产业)载体建设与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国家级南京软件园(人工智能产业)载体建设与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澄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资料勾选“投标人财务状况”,请予以核实。

答复:资格审查阶段无须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定标标准涉及“最近*年经审计的年报”,请自行考虑并做好相关材料准备。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负责人答辩地点、时间要求为“项目经理答辩时间视开标、评审进程另行通知,具体以通知为准”,请予以核实。

答复:“答辩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分中心***开标室;开标后,根据评审进程,待评标评委会现场讨论并确定答辩题目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评分项“项目管理机构”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配备人员,建议进一步明确。

答复:“项目管理机构”的配备人员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均不可以兼任。

*、招标文件第***页,“(*)若承包人报价组成中有明显的不平衡报价,发包人有权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具体工程价格进行调整。”,不平衡报价的具体描述未见明确,该条的可行性请予以核实。

答复:去掉“(*)若承包人报价组成中有明显的不平衡报价,发包人有权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具体工程价格进行调整。”

(二)答疑

无。

(三)其他

除本次澄清答疑内容外,其他内容不调整。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
南京研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团结路**号
地址:
南京市浦东北路*号扬子江数字基地*栋一单元***室
联系人: 李雪
联系人:
耿阿梦
电话: ***********
电话: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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