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宿城区蔡集镇中心小学西校区及中心幼儿园校舍及附属设施租赁权拍卖公告
2025-12-22
江苏/宿迁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原宿城区蔡集镇中心小学西校区及中心幼儿园校舍及附属设施租赁权拍卖公告
江苏/宿迁-2025-12-22 00:00:00

原宿城区蔡集镇中心小学西校区及中心幼儿园校舍及附属设施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拍卖公司现对原宿城区蔡集镇中心小学西校区及中心幼儿园校舍及附属设施租赁权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

宿城区蔡集镇中心小学西校区及中心幼儿园校舍及附属设施租赁权

西校区

*号综合楼:约****平方米

*号综合楼:约****平方米

*号教学楼:约****平方米

学生公寓:约****平方米

学生餐厅:约***平方米

校运动场:约****平方米

中心幼儿园

教学楼:约****平方米

其他附属设施

如:黑板、广播系统、草坪、篮球场、防盗网、消防设施、电动门、监控设备等

租赁期限

*年

租赁用途

仅限教育教学,不作他用。

起拍价

**万元/年

增价幅度

****元或其整数倍

竞拍证金

**万元

备注

标的交付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不再增加额外维修等其他任何费用。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时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网络竞价)平台网址*****://******.******.***.**/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 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

*. 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四、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

*.意向竞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中拍平台网上报名,同时线下至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提交报名资料(依据本公告第三大项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缴纳保证金及***元报名服务费,并签署拍会相关文件,逾期未完成上述事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具备竞资格。

竞拍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城西支行

号:*****************

竞拍保证金应从竞人企业账户转入竞拍保证金专用账户(其他途径转入无效),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意向提前办理。

*.自公告日起本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现场勘察标的所在位置:江苏省宿迁市,联系人:周女士电话:***********

五、成交相关款项支付及合同签订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履行以下事项:①拍成交当日至我公司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日内缴清标的第一年租金及拍卖佣金*万元,并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买受人逾期未履行上述事项的视为悔拍,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公司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还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详见中拍平台首页之《收费规则》)。

六、租金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支付租金的方式为一年一付。首年度租金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日内向我公司一次性付清(我公司收到该租金后一个工作日内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次年租金应于上一年度租赁期满前**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直至租赁合同期满为止买受人逾期未完成租金缴纳的,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标的重新组织拍卖

七、竞拍保证金退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竞拍保证金中的**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充抵成交价款,不足部分,买受人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期限予以补足。待买受人在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将《租赁合同》履约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委托方将该履约保证金原路全额无息退还给买受人。对于未成交的竞人,在其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竞拍保证金将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原支付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其他约定事项

*.*本次公开拍的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并向委托方及拍人咨询了解与标的相关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该标的房屋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一旦完成报名,即视为竞买人已现场踏勘并认可该标的的外观、范围、结构、面积、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及租赁要求等全部现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后果。委托方及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交付后,买受人可对标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改变主体承重结构,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后,买受人对标的房屋所做装修改造部分无需复原,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不承担买受人对标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任何费用

*.*租赁期内,买受人负责标的房屋日常安全管理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标的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或产生法律责任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租赁期内,买受人承担标的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标的房屋或委托方内部决策不得对外出租而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以天计算,多退少补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

*.*买受人不得将标的房屋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共享,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买受人应于租赁期限届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标的房屋完整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要求。若买受人逾期未完成交付,委托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换门锁、强制进入等方式)收回标的房屋。标的房屋内如有遗留物品,均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的遗弃物,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置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因买受人前述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独立承担。

*.*公告未尽事宜以本场拍卖会之《竞协议》、《竞须知》、《租赁合同》和拍卖师在竞价网平台现场发布的信息为准。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宿迁市图书馆对面府前小区**排**号 *****;*****;

*****;

*****;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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