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2-22 00:00:00
发布机构:广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法定代表人:丁建伟
被投诉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坤三路**号
被投诉人*: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号泰恒大厦**楼****室
相关供应商*:广州瑞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广州瑞智)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号中区****房
相关供应商*:广州市煜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广州煜明)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号****房
相关供应商*:广州昕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广州昕达)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就项目投标供应商涉嫌围串标等问题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关于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中标品牌贴预算中标”“多个投标人存在围串标可能”相关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高报价高得分存在招标文件量身定制的嫌疑”相关投诉事项系无效投诉,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依法调查案件事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相关投诉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