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注销清算审计项目(2026-2028年)的比选公告
2025-12-22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关于全市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注销清算审计项目(2026-2028年)的比选公告
浙江/宁波-2025-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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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关于全市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注销清算审计项目(*********年)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号)等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五家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全市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注销清算审计两项审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全市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项目。

(二)项目概算

年度支出不超过**万元,年审计量约***家。采购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续签需经考核合格且确保服务供应商在服务框架协议内。

(三)采购内容

社会组织离任审计主要是对社会组织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审计。

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主要是对社会组织清算期末的资产、负债(净资产、债权债务)情况,债权债务及剩余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关注重点详见附件*。

审计项目共分四档,参选的会计师事务所按档分别报价,四档平均价不得超过****元,具体分档情况:

第一档为简易档,主要指官方背景的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社会组织注销审计(情况特殊较复杂的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按资产总额计档);

第二档为资产总额或资产收支变动在***万元(含)以下;

第三档为资产总额或资产收支变动在********万元(含);

第四档为资产总额或资产收支变动在****万元以上。

二、资质要求

(一)本项目特定资质条件:经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会计/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甬财采〔****〕****号)精神,入围政采云框架协议的会计/审计服务供应商。注册会计师*人以上,承接过政府同类审计业务的优先。

(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近二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本次比选不接受两个及以上的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审查资料(组织机构基本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复印件及简介,近二年无重大违法失信声明,同类审计项目案例)

(五)项目服务方案;

(六)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

上述申请比选资料纸质版一式*份,均需会计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后密封,加贴封条,于****年**月**日中午**:**前寄送到宁波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

附件:*.比选标准

*.全市性社会组织离任审计、注销审计关注重点


附件*:比选标准

一是核实申请比选项目的每个审计服务供应商的四档报价、四档报价的平均值不得高于****元;

二是核实资质、审计配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同类审计案例;

三是核实服务方案,重点如何确保服务质量和时效控制(按“最多跑一次”要求,在委托单位提交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每家社会组织审计实施及报告提交时间须控制在*个工作日内;(包括银行征信在内的审计材料准备齐全后)

四是最低报价五家的四档平均值为最终审计服务四档结算价。五家价低者优先选取。如有放弃的,按四档合计报价低者依次选取。


附件*:全市性社会组织离任审计、注销审计关注重点

社会组织离任审计是对被审计社会组织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审计。

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主要是对社会组织清算期末的资产、负债(净资产、债权债务)情况,债权债务及剩余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审计。

一、离任审计重点

(一)内部治理

*.查看章程,包括党建、清廉入章情况,是否存在党组织应建未建等问题。

*.审计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评价内控制度建立情况及执行有效性;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管理是否规范;核查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行为。

*.审计社会团体会费情况:包括会费标准是否合理(同一会费档次是否存在细分不同收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不超过四档),是否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费票据开具,会费收缴情况等;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专项基金的设立、管理和监督等是否规范;涉外活动情况是否规范等;

*.审计理事会、监事会召开情况等;

*.查看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是否进行审批、是否超范围、超时间任职、是否领取报酬);

*.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经过批准。

(二)财务状况

*.查看工作人员配备情况(专职和兼职人数);

*.审计《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报表编制、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等。包括独立核算的规范性,科目设置的合规性,长期挂账【其中需特别关注应收账款,包括金额、对方主体、账龄、发生基础(如会议纪要、合同)等,应收款项/应付账款涉及个人的,还需注明个人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关系】,关联方往来(需明确金额、对方主体、发生基础),以及财务资料的规范性等情况;

*.审计各种票据使用、管理规范情况,包括申报情况、免税资格等;

*.审计净资产情况、经费来源和资金使用情况;

*.审计资产管理情况,包括造册管理,账实相符等;

*.社会组织资产增减值情况;是否存在抽逃资金情况;是否存在利益分配或变相分配情况;是否存在发起人、举办者、管理者及其他相关利益关联方的违规关联交易行为等;

*.慈善组织(基金会)是否依法依规开展募捐,是否存在违背公益慈善宗旨的情况,是否存在私分、侵占、挪用慈善组织(基金会)财产的情况;是否存在为个人或组织牟取不当利益,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合同是否履行内部民主决策机制;是否存在关联交易行为及相关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项目管理支出不当行为;公益慈善活动支出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管理费用是否超过规定比例等。

(三)业务活动情况

审计社会组织是否依法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二、注销审计重点

*.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被审计方成立清算组并编制财务报表,提供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需确认资产是否清算完毕,处置资产纳税是否完毕,处置价是否异常;检查清算前是否有异常的资金进出和账务处理;结余资金若用现金支付给个人,确认是否合理,是否申报个税。有无妥善安置好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社保);清税证明是否取得。

*.债权、债务清理情况:被审计方有无刊登清算公告及公告期是否已满**日;确认清算期间是否有债权人向被审计方申报债权,债务是否清偿完毕。

*.剩余资产,遗留问题及相关法律责任承担方面:清算结束后,确认被审计方剩余资产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剩余资产进行妥善处置。

*.遗留问题和法律责任方面:确认被审计方有(无)诉讼争议,有(无)以被审计方资产对外做任何担保等,如有,理事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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