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5-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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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晋熙镇刘羊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矿权范围内剥离产生的可利用剥离物和道路排险工程产生砂石土混合物竞价出让交易公告
太湖县晋熙镇刘羊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矿权范围内剥离产生的可利用剥离物和道路排险工程产生砂石土混合物竞价出让公告
经太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太湖县晋熙镇刘羊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矿权范围内剥离产生的可利用剥离物和道路排险工程产生砂石土混合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砂石土处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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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的物 |
数量 (*³)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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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湖县晋熙镇刘羊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矿权范围内剥离产生的可利用剥离物和道路排险工程产生砂石土混合物 |
砂石土混合物 |
******.**(其中:剥离物*******³,排险****.***³) |
**.* |
**.* |
* |
二、出让方式及报名条件
采取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竞买人数若有两位以上(含两位)竞买人报名竞买,则采取现场拍卖方式;若仅有一位竞买人报名竞买,则采取现场报价方式(填写报价单),报价达底价则成交;若无人报名竞买,则采取挂牌出让方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有以下情形之一除外:法人以及法定代表人有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范围为:市政、建筑施工或建材经营等相关的企业。该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一)本次出让活动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凭营业执照和单位介绍信到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地质环境监测和灾害防治中心索取公开出让文件。
(二)本次出让只接受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三)竞买人应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到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报名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按申请竞买要求提交材料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需从竞买人账户转出,并在****年**月**日**:**前缴纳到指定账户,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现场报价)时间:****年**月**日**时。
挂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挂牌报名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步)。
交易地点: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太湖县晋熙镇龙山路与天华路交界处)。
五、其它事项
(一)出让成交的,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个工作日内与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出让合同》。
(二)本次砂石土混合物处置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主持人可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竞买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可撤回。
(三)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成交款,如竞得人拒签《成交确认书》或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款,按照该标的成交价的**%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竞买保证金中优先扣除,不足部分由成交人补足或依法追偿。出让人依法重新出让时,原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的竞买。
未成交的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六、特别说明
(一)太湖县晋熙镇刘羊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采矿权人为太湖县安吉特矿业有限公司,根据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地质队出具的《安徽省太湖县晋熙镇刘羊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剥离物估算报告》和《太湖县刘羊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加工区西侧运输道路边缘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土石方开挖量估算报告》,采矿权范围内剥离物总量**.**万*³,其中可利用的强风化层剥离量为**.**万*³,不可利用的全风化剥离量为**.**万*³,排险工程开挖量****.***³。本次出让标的为太湖县晋熙镇刘羊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矿权范围内剥离产生的可利用剥离物和道路排险工程产生砂石土混合物,上述砂石土混合物数量仅为估数,数量、品质以矿山剥离产生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自行对出让标的进行现场勘察及测算,对于砂石土混合物数量、品质、利用价值、市场风险等相关风险及后果,均由竞买人承担,与出让人无关。竞得人只能在出让范围内进行砂石土混合物的外运,不负责开采,竞得人外运过程中,须自行与采矿权人太湖县安吉特矿业有限公司协商一致,遵守矿山企业正常施工秩序以及安全、环保规章管理制度。
(二)竞买人应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标的现状,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标的现状清楚且无异议。竞买人竞得标的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对出让文件和标的数量、品质等以及成交结果、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任何异议。
(三)出让成交的,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于**日内付清所有成交款。如竞得人拒签《成交确认书》或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款,按照该标的成交价的**%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竞买保证金中优先扣除,不足部分由成交人补足或依法追偿。出让人依法重新出让时,原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的竞买。
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四)本次砂石土混合物处置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主持人可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竞买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可撤回。
(五)竞得人交齐成交款后,凭《成交合同》与出让人办理标的交付手续,出让人按现场现状交付标的给竞得人,标的数量、品质如有变化,不影响成交价格,后续运输等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在装车运输过程中,竞得人需做好安全防护,安全责任由竞得人承担,并服从采矿权人、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和调度。标的自出让人交付之时起,所有风险、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与出让人无关。竞得人须于标的交付之日起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及初步设计时序清理、运输完毕,具体时间应以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及初步设计为准(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经申请批准后适当延期)。清理、运输时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不得破坏周边地形面貌。由竞得人自行外运处置并承担所有费用。运输过程中与周边群众矛盾及施工环境自行解决。逾期未清理及运输完毕的,视为违约,出让方有权按相关规定收取违约金。
(六)竞得人在清运过程中不能影响矿山开采进度,竞得人竞得的砂石土应优先供应太湖县境内工程的需求。
(七)自公告发布日起至报名截止日,若有两位以上(含两位)竞买人竞买,则采取现场拍卖方式;若仅有一位竞买人竞买,则采取现场报价方式(填写报价单),报价达底价则成交;若无人报名竞买,则转为挂牌方式。
七、联系方式
出让方: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号
联系人:方先生严女士
联系电话:**********************
交易平台: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太湖县晋熙镇龙山路与天华路交界处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八、接受竞买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账户名称: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县支行
账 号:************
备注:付太湖县晋熙镇刘羊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矿权范围内剥离产生的可利用剥离物和道路排险工程产生砂石土混合物竞买保证金款。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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