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12-22 00:00:00
某单位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根据军队相关工作规定,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某单位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地点:四川成都
四、意向公开时间:****年**月**日**月*日
五、项目概况: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采购仪器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
* |
某单位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采购项目 |
全谱直读型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
见附件一 |
** |
****年*月**月 |
|
六、投标人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对技术和商务要求提供意见建议。
七、意见建议反馈和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如对技术参数有任何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技术参数供应商意见反馈表(附件二)填写完毕后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以***形式反馈我单位。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建议将作为完善本次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需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部均不作书面回复。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邮箱:********@**.***
附件一:全谱直读型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技术参数
附件二:供应商意见反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