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春藤城市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退管项目物业费催缴服务项目(重招)已列入公司年度采购计划,招标人为宁波市春藤城市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市春藤城市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退管项目物业费催缴服务项目(重招)。
*.*服务范围:运用各类综合性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获得合法授权的信用机构形成独特的信用惩戒机制,为物业费及其他应收账款提供技术服务支持;通过发律师函及诉讼等为物业费及其他应收账款提供法律服务。
*.*最高限价:约******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入围家数:*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或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未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五、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整。
*.*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 缴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投分平台(鄞州区宋诏桥路**号凤凰新村**幢综合楼*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春藤城市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老师
监督部门:宁波交富商业有限公司采购监管办
电话:*************
招标代理: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温州银行大厦**楼
联系人:、王哲东、刘丹、顾宁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