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12-22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12-22 00:00:00
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

所地(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二路**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在****年至****年特殊困难人群关爱项目(二次)(*****************)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七)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存在下列情节之一的:*.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超过 * 个月的;*.一个预算年度内,**%以上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规定公告的。裁量阶次:予以警告”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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