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5〕37号)
2025-12-22
天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5〕37号)
天津-2025-12-22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号)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天津市中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中将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号楼*************室内

被投诉人*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

被投诉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相关供应商天津永利达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南区高速辅路*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对质疑答复结果不满意,质疑答复中所述我司检测报告中未含有(****,**,**)检验结果,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与事实严重不符。

*.相关供应商在本项目独中**包段,中标结果异常,高度怀疑存在利益输送,对市场公平竞争构成实质性损害。

*.被投诉人*依据片面且错误的事实认定,援引招标文件中无法提供检测报告的视为虚假投标,投标无效的条款,剥夺了我司第一候选供应商资格,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公正原则诚信原则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被投诉人*委托,被投诉人********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万元,其中第**包采购预算***.**万元*******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投诉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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