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5〕38号)
2025-12-22
天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5〕38号)
天津-2025-12-22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号)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天津市中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中将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号楼*************室内

被投诉人*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

被投诉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相关供应商天津市森日达试验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察哈尔路**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对质疑答复结果不满意,质疑答复中所述“我司检测报告中未含有(****,**,**)检验结果,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与事实严重不符。

*.被投诉人*依据片面且错误的事实认定,援引招标文件中“无法提供检测报告的视为虚假投标,投标无效”的条款,剥夺了我司第一候选供应商资格,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公正原则”和“诚信原则”。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被投诉人*委托,被投诉人********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万元,其中第**包采购预算***.**万元。*******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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