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12-22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号)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监护仪、麻醉机、呼吸机等设备项目第*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齐利畅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高王路西侧*号孵化器*号楼***室
被投诉人: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佟楼佟卫里**号
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麻醉机(*)技术参数要求第*、**、**、**条指向特定的供应商,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以不合理方式限制其他供应商。
*.麻醉机(*)技术参数要求第★*、**、**、**、**、**条指向特定的供应商,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以不合理方式限制其他供应商。
*.麻醉机(*)技术参数要求第**、**、**条指向特定的供应商,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以不合理方式限制其他供应商。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被投诉人委托,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万元,其中第*包采购预算***万元。****年**月**日、****年**月**日,本项目发布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予以变更。****年**月*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年**月*日,本项目发布结果公告称,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不足三家,终止本项目第*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经审查,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天津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