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5〕50号)
2025-12-22
天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5〕50号)
天津-2025-12-22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号)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医疗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悦为(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大街**号楼***

被投诉人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南路***

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相关供应商丰诺(天津)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团结东路与振兴道交口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三、项目预算第一包:*******元。其中,心电图机*****元;其余部分*******元。注:每项产品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该项产品的预算,否则投标无效。我公司认为以上对第一包的预算标注方式不合理,不明确,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潜在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权。

*.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二部分客观分(**分)中第*条:非“★”技术要求响应性评价: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分;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不足*条的,每出现*条以上情形减*分,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条的,本项得*分。我公司认为本条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设置不合理,不符合“细化和量化”的要求。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二、技术要求(二)采购清单第一包:*.技术参数,其中*.经颅多普勒、*.动脉硬化检测仪、*.超声骨密度、*.人体成分仪、**.全自动电子血压计、**.全自动超声波身高体重仪器,这几个产品的参数指向或者变相指向特定供应商的产品,其中动脉硬化检测仪参数基本一模一样,倾向性、指向性明显。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被投诉人委托,代理机构*******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万元。********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截至目前,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

经审查,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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