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22
四川/泸州 质疑投诉
泸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泸州-2025-12-22 00:00:00
泸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泸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泸县****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耕地轮作项目(耕地轮作种植油菜和花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峰屿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桥路***号成发商厦*楼***号

被投诉人:泸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泸县玉蟾大道***号

被投诉人:四川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华升南路欢乐汇*塔***室

四、基本情况

四川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泸县农业农村局泸县****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耕地轮作项目(耕地轮作种植油菜和花生)(*****************),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未依法选择评标方法。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投诉事项*:评审因素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泸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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