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2026年汴河路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5-12-22
安徽/宿州 中标结果
宿州学院2026年汴河路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宿州-2025-12-22 00:00:00

[正在公示]宿州学院****年汴河路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宿州学院****年汴河路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宿州学院****年汴河路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鸿耀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南岗镇磨子谭路与创新大道交口创意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捌拾叁万壹仟玖佰贰拾捌元肆分(******.**元)

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学院 **** 年汴河路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宿州学院汴河路校区位于宿州市汴河中路 ** 号,占地面积约 * 万平方米(以实际勘查为准)。现需将该校区的校园公共及楼宇保洁、部分楼宇安防及其它公共物业服务工作委托社会企业进行承担。物业管理的大致范围主要包括:校区内所有的道路、广场、地下室的保洁;

所有的办公用房、学生公寓、家属楼内外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含公

用厕所的保洁,详细范围清单见附件 *);生活垃圾外运;教学楼、

信息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的安防值班。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卫生保洁

(*)楼宇保洁

楼宇大厅地面和门前台阶每天清扫两次,拖洗一次,并全天保洁,做

到无污溃、水渍、痰渍、灰尘、纸屑、杂物;地角线、消防排烟口、

警铃、安全指示灯、各种标牌表面干净、无灰尘、水迹、污迹、斑点;

公共区域的门窗(玻璃、窗框、窗台)明净光洁,无灰尘、污迹、斑点;

楼梯扶手、栏杆光洁,无灰尘、污迹、锈蚀;各种设施外表(如公告

栏、消防栓箱、电梯等)清洁干净,无积尘、污迹、破损;楼宇及内

外院周围绿化带无杂物、垃圾,所辖地面、楼顶、地下室和道路等物

业范围内公共区域整齐、干净、无垃圾、沙土、纸屑、油迹、脏物、

积水、表苔等,屋面无落叶、无杂物、无污变、雨水收集口畅通不堵

塞;地下室无乱写乱画、无尘土纸屑,无杂物堆放;玻璃、幕墙、雨

棚保持无灰尘、洁净。加强屋面、地下室(如果有)日常巡查与保洁,

确保无积水、无杂物;电梯轿厢内每天至少保洁一次,做到无手印、

污渍、张贴物;雨雪天及时铺放防滑垫及安全提示牌;建筑物内、外

墙无乱写、乱划、乱黏贴,无残标,对于各楼宇建筑内、外出现的乱

张贴等三乱现象的及时清理。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日历天。本轮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 年 * 月 ** 日开始履约,因安徽工程技术学校 * 月 ** 日进驻汴河路校区,项目人员配备情况为:宿州学院 ** 人(服务周期为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日);安徽工程技术学校 * 人(服务周期为 **** 年 * 月 ** 日至**** 年 * 月 ** 日)。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军(组长),龚春芳,曾朝阳,陈奎,周霁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 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学院

址:安徽省宿州市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 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晓东、黄子雨

电  话:************、************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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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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