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2025-12-22 00:00:00
各供货商:
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现需采购一批生产资料,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货商参加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物资清单及要求
(一)采购清单
(二)供货目的地:惠阳区淡水街道、秋长街道、三和街道、沙田镇、新圩镇、镇隆镇、永湖镇、良井镇、平潭镇等*个镇(街道)指定的位置。
(三)本次询价不设预算指导价,报价应包括货款、税费、运费、搬运费等一切费用。
(四)本次询价采购,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综合报价最低等原则确定成交供货商。如有异常情况,我局有权提出暂不采购,并不向各供货商解释具体原因。
(五)质量标准:中标人所投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行业法律法规要求,货物包括应做到全新(外包装不得拆装),货物生产日期**个月以内。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企业信用信息记录,确保无违法失信行为;
(二)营业执照有肥料经营范围。
(三)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报价;
(四)需提供无关联企业参与报价承诺书。即报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活动。
(五)报价人应在****年**月**日起至**月**日期间(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进行报价。报价时应按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采报价回执及其他无关联企业参与报价承诺书。可现场递交或通过邮寄方式递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开城大道北*号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惠州市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