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2025-12-22 00:00:00
鞍山师范学院****年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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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鞍山师院*******
公告发布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请在公告截止日期前,到我校招标采购网站(鞍山师范学院小额采购竞价平台)填报投标信息。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月/岗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手机:***********
定价方式:最低价中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重要提示:★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子公司)投标,服务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需上传到响应文件位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良好的财务状况。
★*.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下方附件)(※投标时需上传到响应文件位置)。
★*.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三、采购需求:
★*.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需求,为采购人提供劳务派遣用工(上限为***人),须完成相关岗位对应职责的工作任务;岗位类别包括保洁工、保卫工勤、食堂炊事员(北校区)、电工、维修工、水泵房值守工、绿化维保工、司机、收发工、排版打字工(学报)、场地及设备器材管理工、公寓管理工(值夜班)等。
★*.采购人每月支付给中标人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依法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派遣服务费等费用,中标人收到员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员工相关费用,并依法依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中标人应按国家《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并为派遣员工办理所有依法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投标人要充分对该项目进行评估;中标人应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各类风险(如:财政付款可能会晚于社会保险缴纳规定期限,中标人需要先行垫付社会保险费等费用)。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派遣人员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熟练掌握相关岗位基本技能和常识。
(*)要保证人员的稳定,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换。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调换不合格派遣人员的要求,且中标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换人员事宜。
(*)维护采购人利益和形象,派遣员工须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人员着装规范,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四、商务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 年完成服务。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鞍山境内)。
★*.付款方式及条件:每月按照实际岗位数结算。采购人按月向中标人支付应付款等额的服务费用(最终按财政付款进度结算)。
★*.验收标准及方法:
由归口职能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