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某单位转让一批报废资产
2025-12-22
新疆/喀什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某单位转让一批报废资产
新疆/喀什-2025-12-22 00: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某单位转让一批报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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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某单位转让一批报废资产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牌楼监狱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本次转让资产未能提供购置发票或合同等相关权属证明文件,转让方已出具说明,承诺该资产归其所有。 *.本次资产处置意向受让方须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公告期内工作日。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持意向受让方及转让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属地相关安全管理要求,须在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拆解、过磅、拉运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运输、装卸、拆解、过磅等所有费用及安全、环保污染全部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负责。 *.受让方须清运拆除、装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垃圾、废料,装运完毕后,受让方须将现场清理完毕,保持现场整洁。 *.标的物移交受让方后,因违反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且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的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其他详见《明细表》《经济鉴证证明》等备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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