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窗口综合服务项目;泰安市12333热线电话咨询服务外包;泰安市民政局购买“儿童福利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22
山东/泰安 中标结果
关于窗口综合服务项目;泰安市12333热线电话咨询服务外包;泰安市民政局购买“儿童福利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山东/泰安-2025-12-22 00:00:00
关于窗口综合服务项目;泰安市*****热线电话咨询服务外包;泰安市民政局购买“儿童福利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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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综合服务项目;泰安市*****热线电话咨询服务外包;泰安市民政局购买“儿童福利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

二、项目名称: 窗口综合服务项目;泰安市*****热线电话咨询服务外包;泰安市民政局购买“儿童福利服务”项目

三、被处理人: 山东力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采购人: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市民政局

五、基本情况

根据《泰安市财政局 泰安市公安局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年全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泰财采〔****〕**号)要求,泰安市财政局于****年*月至****年**月,依法实施了“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现下达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如下:(一)窗口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中标人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自****年*月*日至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由原服务方垫付的资金,否则甲方不予支付费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不合规,该项目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与合同公告日期相差过大。该行为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六十九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相关规定。(二)泰安市*****热线电话咨询服务外包(项目编号:*************************):*.设置差别歧视条款(*)前附表:“实发平均月工资每人不得低于****元,具体以实际发放为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备注:“如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该证明。若有,后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扫描件”。该行为违反《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的相关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前附表: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该项目限制了法人供应商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页:“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不合规(*)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期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相差较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的相关规定。(*)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与合同公告日期相差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的相关规定。(三)泰安市民政局购买“儿童福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设置差别歧视条款,前附表: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不合规,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与合同公告日期相差较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的相关规定。以上事实有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及签字确认的检查工作底稿等材料佐证。

六、处理结果: 限期整改

七、处理决定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款、第七十四条,财政部**号令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等相关规定,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在今后的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中,应严格管理,确保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请将整改情况报送本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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