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上白石特色茶产业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上白石一三产融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2025-12-20
福建/宁德 变更澄清
福安上白石特色茶产业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上白石一三产融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福建/宁德-2025-12-20 00:00:00

福安上白石特色茶产业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上白石一三产融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答疑纪要[第(*)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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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上白石特色茶产业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上白石一三产融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答疑纪要一

致各投标人:

现就《福安上白石特色茶产业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上白石一三产融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事宜回复如下:

问题*、土方、石方外运按***计算,此规定不符合闽建〔****〕*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

答: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符合闽建〔****〕*号文标准,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其他因素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条款执行。

问题*、未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答:本项目***格式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安市上白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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