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2,059,76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5011%)
2025-12-19
上海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2,059,76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5011%)
上海-2025-12-19 00:00:00
上海-2025-12-19 00:00:00
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不得为以下情况: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下,在披露公告期满前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叁万肆仟肆佰元整)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披露公告期满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转让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首期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 *、披露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受让申请材料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则补登公告*个工作日,如仍未征集到新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确定为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与转让方在*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披露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本项目交易价款采取分期付款支付方式。除非交易双方另有约定,首期交易价款为交易价款的**%(包含交易保证金转为首期交易价款部分),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须就剩余交易价款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保全手续,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交易价款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将首期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本项目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及相关交易条件、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转让标的。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不可撤销。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同时递交如下书面承诺内容: (*)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我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及相关交易条件、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我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及转让标的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我方对照本产权转让公告所列的受让方资格条件已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符合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条件,有权受让标的产权、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次交易的相应授权或批准;我方不属于以下情况: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以上承诺不可撤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