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577、581号219、220、221、222、301、302、343、344、345室房产)
2025-12-19
上海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上海经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577、581号219、220、221、222、301、302、343、344、345室房产)
上海-2025-12-19 00:00:00

上海经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号***、***、***、***、***、***、***、***、***室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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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上海经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号***、***、***、***、***、***、***、***、***室房产)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上海经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本标的以现状交接。 *、因本标的为国有资产,其转让过程较其他转让方式有所不同,转让时间较长。 *、其他见评估报告或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本次评估委估资产的评估结论包含增值税。 *、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本幢*楼***、***、***、***、***与*楼***、***、***、***房间为同一承租方,该房屋与其他业主相邻房屋由现承租方拆除隔墙打通后统一装修使用,无法明确其物理位置,房屋出售后新产权人需对房屋自行进行恢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关于承租方租金支付及买受人权责约定如下:截止挂牌日,承租方已支付租金至 **** 年 * 月 ** 日,当前存在租金拖欠情形,且承租方有 * 个月押金留存于转让方处。若买受人成功取得该房屋,需承担以下权责:一是对新不动产权证登记日之前,承租方本应支付给转让方的租金及该房屋相关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先行承担并支付给转让方;二是上述费用承担后,由买受人自行向承租方追溯收取;三是自新不动产权证登记日起,该房屋后续产生的租金,由买受人直接收取。四是承租方留存于转让方处的 * 个月押金在转让方、承租方、买受人签署三方协议后,由转让方支付给买受人。 *、其他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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