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环海环保厂区周边道路工程
2025-12-19
福建/龙岩 招标采购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环海环保厂区周边道路工程
福建/龙岩-2025-12-19 00:00:00
福建/龙岩-2025-12-19 00:00:00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环海环保厂区周边道路工程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 投标资格 |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提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永定交易厅* |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环海环保厂区周边道路工程 澄清、修改通知(一) 各投标人: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环海环保厂区周边道路工程的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中“*. 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级;”,名单认定修改为: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公布****至****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函〔****〕**号)、《关于公布****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函〔****〕**号)及《福建省****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级企业名单》为准。” 二、本澄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内容为准。 招标人:龙岩市吉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城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