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5-12-19 00:00:00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年第一批灾害治理类工程已由贵州省公路局以《贵州省公路局关于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年第一批灾害治理类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黔路复〔****〕***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贵州省公路局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具体情况:本次拟招标项目灾害治理共计*条国省道**段病害段落,共计承灾体普查风险点**个,其中:二级风险点*个,三级风险点*个,四级风险点*个。同。项目批复总投资****.**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项目名称: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年第一批灾害治理类工程。
*.*.*标段划分:拟划分为*个标段。
*.*.*投资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本项目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境内。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年第一批灾害治理类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补充答疑(若有)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日历天(要求****年**月**日前完成交(竣)工验收)。
*.*.*合同估算价:****.**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证书)。
项目总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安全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人员,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证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标段投标;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
本项目投标专业为养护工程专业,其中:
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按贵州省公路局发布的最新的贵州省公路养护设计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引用,无贵州省公路养护设计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且无失信行为记录的,按*级对待;
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采用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需使用**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远程开标需用**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锁)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充分了解远程开标系统设置要求、解密时限和解密流程,若在规定时间未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将视为未投递成功,投标将会被否决。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上发布。
*.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号
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号
电话:*************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其他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单位名称已变更的投标人,应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完更名手续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可删除此句),以确保报名单位名称与现名称一致。若投标人未变更单位名称,处理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当平台网页显示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等内容与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版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版招标文件内相关要求为准;若有补遗书、通知、澄清等,以新发布的***版(如有)为准。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号
邮编:******
联系人:安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号茅台国际商务中心*栋**楼
从业人员姓名及编号:石林芬(黔招协〔****〕*****)、李华、李文静
电话:***********、*************
附件*: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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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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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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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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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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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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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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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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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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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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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 |
应为本单位人员,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证书)。 |
附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的内容具有同等效力,“评标办法前附表”补充、细化的内容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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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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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标方法 |
一、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能力、履约信誉、单位业绩等因素进行评分。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排名在前*名的投标人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评标委员会对排名在前*名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如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不足*名,当只有*名时,由评标委员会判断剩余家数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仍具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评标活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所有通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评标委员会对所有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若评标委员会判断其剩余家数无竞争性或仅剩*名投标人时,则招标流标。 二、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对通过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评审。 (*)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名中标候选人。 (*)当通过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少于*名时,当只有*名时,由评标委员会判断剩余家数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仍具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评标活动,则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名中标候选人,若评标委员会判断其剩余家数无竞争性或仅剩*名投标人时,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全部投标人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情况。 三、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以评标时采用的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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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的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法定代表人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个人电子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加盖个人电子签名。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价格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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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格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或第*.*.*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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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分) |
(*)施工组织设计:**分 (*)主要人员:**分 (*)技术能力:**分 (*)履约信誉:**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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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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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名通过详细评审 |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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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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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
*.*.* (*) |
施工组织设计 |
**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分 |
按*个等级评定:“很好”计**%~***%,“较好”计**%~**%,“一般”计**%~**%,“较差但可行”计**%~**%,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低于满分值**%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对此将作为细微偏差对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予以适当扣分。 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独立评分并签名,各项目以专家打分的平均值确定(当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人时该平均值以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当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计算)。 施工组织设计全文不宜超过***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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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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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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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分 |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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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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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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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保畅措施 |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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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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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要人员 |
**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中项目经理资格审查要求,得*分; (*)每提供*个公路工程类似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得*.*分,最多得*分。 注: (*)类似项目指独立的灾毁恢复重建、灾害防治、灾害治理类(水毁)或含在公路工程中的灾毁恢复重建、灾害防治、灾害治理类(水毁)项目业绩。 (*)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料不予以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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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中项目总工资格审查要求,得*分; (*)每提供*个公路工程类似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业绩得*分,最多得*分。 注: (*)类似项目指独立的灾毁恢复重建、灾害防治、灾害治理类(水毁)或含在公路工程中的灾毁恢复重建、灾害防治、灾害治理类(水毁)项目业绩。 (*)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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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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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他因素 |
技术 能力 |
**分 |
技术 能力 |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能力得**分。(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单独承诺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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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 信誉 |
**分 |
单位业绩 |
**分 |
近五年(****年*月*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每提供*个已完成的公路工程类似项目施工项目业绩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注: (*)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计分。 (*)类似项目指独立的灾毁恢复重建、灾害防治、灾害治理类(水毁)或含在公路工程中的灾毁恢复重建、灾害防治、灾害治理类(水毁)项目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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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最新信用评价 |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得*分; *.根据投标人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按下列标准加分或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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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能辅助评标 |
*.**.*本次评标是否使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开展辅助评标 £是 (*)其他智能辅助内容:*************。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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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补充*.*.*项: *.*.*主观因素(技术方案及实施方案)评分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当评标委员会成员大于等于*人以上时,主观因素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 *.补充*.*.*项: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评审。当通过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只有*名时,由评标委员会判断剩余投标人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仍具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评标活动,则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名中标候选人,若评标委员会判断其剩余投标人无竞争性或仅剩*名投标人时,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全部投标人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情况。 | ||||||||||||||
附件*:综合评分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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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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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一览表中“否决投标条件”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文件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一览表“否决投标条件”情形之外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不得认定为重大偏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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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投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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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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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第三章 |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价格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或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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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第三章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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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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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
(*)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澄清或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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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效标内容 |
开标一览表报价与投标函报价不一致时,视为对本项目有两个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附件*:评标报告
评标附表
注:以交易平台系统中生成的评标报告为准。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程序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至第*.*.*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按本章第*.*.*(*)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
(*)按本章第*.*.*(*)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按本章第*.*.*(*)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项、第*.*.*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投标报价单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评标委员会有义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仔细审查,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于投标人串通投标: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评标结果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其他补充内容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