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此路不通!
2025-12-04
浙江/杭州 招标采购
串通投标,此路不通!
浙江/杭州-2025-12-04 00:00:00
浙江/杭州-2025-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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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此路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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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件移送函,称有两家公司在某项目中涉嫌存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 经查,发现涉案的两家公司进行企业资格核验时,出现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并依据《调查询问笔录》和电话录音,证明其相互串通投标的事实。两家公司存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违法事实确凿无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随即判定此次投标无效,并依法对两家公司和涉案责任人员分别作出行政处罚。串通投标是一种无序竞争、恶意竞争行为,它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将有优势、有实力中标的潜在中标人拒之门外。为保障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力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进一步塑造余杭良好的营商环境。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或者同一加密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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