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精神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一期)施工更正公告
2025-12-19
安徽/安庆 变更澄清
安庆市精神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一期)施工更正公告
安徽/安庆-2025-12-19 00:00:00

安庆市精神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一期)施工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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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精神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一期)施工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庆市精神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一期)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由“*******.**元”更正为“*******.**元”。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已重新发布,详见附件。请各供应商按重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制作响应文件。

*.本项目付款周期更正为:(*)合同签订且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后支付给承包人合同金额(不包含暂列金额及暂估价)的 **% 作为预付款;*)预付款的扣回方式:在每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按已完成工程量随工程进度款同比例扣回,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合同工程量相应价款**%的同时全部完成扣回。(*)工程进度款按照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后的合同内已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变更、签证等费用暂不支付,待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结束后依据审定金额结算),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不作为已完工程量确认和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合同工程量相应价款的**%,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金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剩余的工程款一次性付清。(*)质保期满后,承包人需办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和防水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并移交使用单位的手续,质保金返还。

*.本项目“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重新发布,详见附件,以重新发布的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

址:安庆市华圣路**号

人:方武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称: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处

址:安庆市迎江区菱湖南路***号

人:王前春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号四楼   

人:慈烨、江月年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武、王前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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