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灶光伏电站升压站平台安全整改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公告)
2025-12-19
广东/茂名 中标结果
金灶光伏电站升压站平台安全整改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公告)
广东/茂名-2025-12-19 00:00:00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投资项目名称

金灶光伏电站升压站平台安全整改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金灶光伏电站升压站平台安全整改提升项目

标段(包)名称

金灶光伏电站升压站平台安全整改提升项目

公示名称

金灶光伏电站升压站平台安全整改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 **:**

评标情况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共由*名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二阶段开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广东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珠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质量承诺

按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李伟超

资质资格

二级建造师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珠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质量承诺

按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代伟宁

资质资格

二级建造师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

珠海粤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阳江市江城区江朗大道**号阳江绿地中心*区**幢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邓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珠海粤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阳江市江城区江朗大道**号阳江绿地中心*区**幢

公示开始时间

********** **:**

公示结束时间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珠海粤风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金灶光伏电站升压站平台安全整改提升项目(招标编号:*****************)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现招标评标工作已完成,经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由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金灶光伏电站升压站平台安全整改提升项目

标段(包)名称

金灶光伏电站升压站平台安全整改提升项目

公示名称

金灶光伏电站升压站平台安全整改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年**月**日 **时**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共由*名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二阶段开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广东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珠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元)

质量承诺

工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
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广东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李伟超

资质资格:二级建造师

业绩:/

珠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代伟宁

资质资格:二级建造师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号金鹰大厦*楼***室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王工、陈工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珠海粤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阳江市江城区江朗大道**号阳江绿地中心*区**幢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时**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

*、若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异议条款提出。

*、请中标人于公示期结束后与招标人联系商定合同签订相关事宜。

珠海粤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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