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发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所持一批废旧物资转让
2025-12-19
四川/遂宁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遂宁发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所持一批废旧物资转让
四川/遂宁-2025-12-19 00:00:00
四川/遂宁-2025-12-19 00:00:00
遂宁发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所持一批废旧物资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遂宁发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所持一批废旧物资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遂宁发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租赁等影响交易的他项权利。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或聘请相关专家现场查证,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材质、质量、数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并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并承担除转让方原因外在查证现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财产损失。 *.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受让成功后,在《交易合同》生效且交易价款已付清后*个工作日内(具体转运时间以存放管理单位要求为准)一次性或分批次完成资产的接收和转运工作,其中在拆除和转运过程中涉及到的拆卸、吊装、运输、安全、垃圾清理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双方现场移交标的,从移交之日起,标的物所有权归受让方所有,由受让方负责管理,移交后标的损毁、灭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在进行转让标的拆卸、吊装、运输、现场清扫等过程中,由此引发的安全、环保、治安、交通等事故(事件)及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及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项目成交后,转让方按实际成交价向受让方开具发票。 *.若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转让方有权对交易保证金进行处置。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转、受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生效后,西南联交所在确认已收到结算交易价款和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其他事项详见《交易合同》(样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