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雷财采决﹝2025﹞1号)
2025-12-19
广东/湛江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雷财采决﹝2025﹞1号)
广东/湛江-2025-12-19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雷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采购包:*

二、项目名称:雷州市人民医院移动**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松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号北京大厦**层*房

被投诉人*:雷州市人民医院

地 址:湛江市雷州市雷城街道西湖大道***号

被投诉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号*****楼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金额:**.**万元,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一:**单次扫描最大视野(≥*********)未达标,原核查以单方材料替代法定证据;投诉事项二:球管参数以“调试承诺”替代投标响应,违反实质性响应规则;投诉事项三:**拍摄模式混淆“区域”与“模式”概念,未实质响应技术规格;投诉事项四:扫描时间偷换参数定义,以非关联材料作为评审依据;投诉事项五:证明材料不符合法定规范,原核查未履行材料核验义务;投诉事项六:代理机构拒不提供核心投标材料,阻碍投诉人依法维权。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雷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雷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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